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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发布日期 : 2026-01-29 信息来源: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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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德州市工信局)网站(http://gxj.de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工信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心工作,持续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平台功能,加强解读回应,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发布。全年通过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91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36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855条。同时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注重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重大活动、解读重要政策,全年共参加新闻发布会11场。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规范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我局不断优化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确保程序合法、答复严谨。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依法按时办结,并予以公开。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三审三校”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文件制发环节同步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属性。定期开展历史文件公开属性复核,对可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并适时发布。2025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无违反规定和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制度,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落实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和保障责任机制,加强日常巡查自查,对发现的问题抓好督促整改落实。不断优化栏目设置,提升搜索便捷性和用户体验。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政策解读和工作动态。此外,积极利用新闻媒体、政策宣讲会、“政府开放日”活动等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公开服务相结合。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日常督导。建立信息发布的责任分工体系,对外发布信息均开展舆情风险评估,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持续开展发布信息不规范表述专项自查并督促整改落实。将信息公开要求嵌入公文办理、会议组织、业务工作全过程。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并开展局内部专项培训,提升依法公开意识和实操能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工作中仍存在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基层企业获取信息渠道有待拓宽、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化程度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下一步,市工信局将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聚焦企业群众需求,创新公开方式,强化数字赋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精准、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全面对照《德州市贯彻落实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结合单位实际明确工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业务工作与公开要求深入融合、互促互进,并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市工信局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34件,市级政协提案54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市工信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充分发挥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作用,综合运用政策例行吹风会、新闻发布会、媒体互动直播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解读。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搭建政企互动交流的“连心桥”,我局成功举办以“深化政企沟通,赋能工业发展”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德州市工信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C区314房间,联系电话、传真:0534-2687096,电子邮箱:dzsgxjbgs@dz.shandong.cn

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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